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第19号公告,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纳方法。
从公司规划注册开始,购买有形无形资产、招人开工资交社保、收钱付钱开发票,财税伴随着初创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票、账、税正是“财税”的三大典型陷阱,日积月累的小小财税漏洞往往演变成日后融资上市的大坑。
好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认缴制的公司自然人股权转让可以0元或者1元转让!这是个误区,当时股东实缴为0元,只是代表财产转让的原值为0元,并不代表财产转让的收入就可以是0元。
提醒:发票这样开,很容易被税务稽查盯上,会计小心给自己惹麻烦!
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这项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解读
最近得到几个朋友发来信息,内容就是税务机关要求他们清理享受了疫情期间免税政策但是又开具了专票的情况,让尽快回收并红冲这些专票,否则不得享受免税政策。
公司临时用工是否申报个税?临时用工是否为其缴纳社保?对于企业临时用工,支付工资分录如何做?
长期使用现金发放工资会有涉税风险吗?用现金支付采购款有什么风险?
社保入税的具体方式和所要带来的影响,需要解读。